我们公司成立有4个股东,我是其中之一,在公司章程里其它三股东都是亲笔签名我由别人代签了我的名字(没

2024-11-18 01:41:25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如果你认可你就是合法股东,如果你不认可那就不是合法股东。公司的原始文件最好不要代签,工商局一般以第一次出现的签名为默认的,下次办理业务,两次签名不一样很麻烦的。

回答2:

只要签的是你的名字而且没有物证证明是别人代签的就合法

回答3:

如果您没有抗议,视为默认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