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是湖北省的地级市,不属于河北省。
十堰市是中国卡车之都,是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唯一的区域性中心城市,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核心城市,秦巴山区三大中心城市之一。
十堰地处中国中央山地,秦巴山区汉水谷地,湖北西北部汉江中上游,北抵秦岭,南依巴山,汉江和武当山横贯全境。四季分明,气候宜人,独特的地理位置,使十堰拥有“川陕咽喉、四省通衢”之称。全境面积2.3万平方公里,总人口346万。
扩展资料:
1949年5月,十堰全境解放后,设立两郧专署,归属陕南公署(今陕西省)管辖。1950年2月划回湖北省,两郧专署改为郧阳专员公署。
1952年12月,襄阳、郧阳专署合并。1965年,分设襄阳、郧阳两专署,郧阳专署辖郧县、竹山、竹溪、郧西、房县、均县等6县。
1967年,中央决定在十堰建设我国第二汽车制造厂,先后划出郧县(现郧阳区)的十堰区、黄龙区及茶店区的茅坪公社,成立十堰办事处,隶属郧阳地区管辖。
1969年撤销十堰办事处,在境内设置十堰市,由郧阳专署领导。1973年2月,十堰市升格为地级市,为湖北省直辖。
1994年10月,郧阳地区和十堰市合并,仍称十堰市,辖丹江口市、郧阳区(原郧县)、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及张湾区、茅箭区至今。
十堰又称车城。车城十堰的出现完全是由于1960年代第二汽车制造厂选厂址于此,在二汽定址之前,只有十堰镇,没有十堰市。
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二汽成就了十堰。每年上百亿元的产值,二十几万的职工和家属,令二汽--今天的东风汽车公司成为十堰市举足轻重的力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十堰
十堰市人民政府-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