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一般应当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羁押于看守所。 《看守所条例》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打官司前就已被关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