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根本不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最好的办法是远离纠缠方。
1、因为没有办理结婚证,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结婚,也就无所谓办理离婚手续。最多是非法同居的关系。一方纠缠,如果是情感纠纷,对方也没做什么影响他人过分的事,警察也没办法。除非一方侵害了一方的合法权利,或者造成人身安全的影响,那么警方才会出面调查解决。
2、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