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是副高级职称。经济师正高级职称所对应的职称名称为正高经济师。副高级经济师职称是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后获得的职称,正高级经济师职称只通过评审获得。
副高级经济师可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总价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经济项目的咨询评估,或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投、融资项目的论证。
正高级经济师长期从事经济管理工作,需要为部门(单位)全面提高经济管理水平做出显著贡献。
副高级经济师: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凡申请参加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通过全省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师资格业务考试。
正高级经济师:不能通过考试获取资格,只能通过评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