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判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2024-11-20 04:3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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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一审的时候能提供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
半年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第二次诉讼是会判决离婚的。

但是如何有证据证明符合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的话,法院是会判决离婚的。具体如下: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回答2:

被告方经法院传票通知后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就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回答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若是夫妻双方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也会受理,公告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