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其共同上级申请行政复议,本案中,即向上述两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该省发改委作出的处理并无不当,因按照行政复议层级监督的原则,省发改委对市建委并没有行政复议管辖权,而对市发改委和市建委同时具有行政复议管辖权的复议机关为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