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被法院驳回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由检察院来审查法院的判决是否符合再审条件,从而决定是否向法院进行抗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