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法》规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简称乙肝病毒携带者或者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从事有学前教育、参军、航海技术、飞行技术,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职业。
没办法,乙肝属于传染病,你找关系都走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