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可以分为竞技武术套路规则和传统武术套路规则。竞技武术套路规则,是为了适应高水平的竞技运动员制定的规则,非常具体细化,以《2012武术套路规则和裁判法》为准则。相对竞技武术,《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更加适合群众武术的需求,规则采取大约概念的打分法,不提倡竞技武术的难度化。
1985年以前,全国武术比赛不分团体赛和个人赛,统称为全国武术比赛。1977年8月在内蒙古自治区举行的全国武术比赛,参赛和表演的拳、械套路有60多种,参赛单位有27个,运动员有438名。由于参赛运动员及参赛项目过多,不利于评定名次和裁判工作,也不符合体育公平竞争的原则,故自1985年开始,为促进各地优秀运动员运动技术的水平提高,全国武术比赛开始按团体赛和个人赛两种形式进行,上半年举行团体赛和个人资格赛,下半年举行个人赛。
武术套路规则共分3章27条,对于竞赛组织机构、竞赛要求和竞赛办法、评分方法与标准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
(一)竞赛的一般常识
(二)评分标准与办法
(一)竞赛的一般常识
⒈ 执行裁判人员组成: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1-2人。裁判组设裁判长1人、副裁判长2人;A组评分裁判员2-3人;B组评分裁判员3人;C组评分裁判员2-3人。编排记录长1人,检录长1人。
⒉ 竞赛按类型可分为:个人赛、团体赛、个人及团体赛。按年龄可分为:成年赛、青少年赛、儿童赛。
⒊ 竞赛项目:长拳、太极拳、南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太极剑、南刀、南棍、传统拳术、传统器械、对练项目和集体项目。
⒋竞赛年龄分组:成年组、青少年组和儿童组。
5.比赛顺序:在竞赛监督委员会和总裁判长的监督下,由编排记录组抽签决定比赛顺序。
6.检录:运动员须在赛前4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参加检录,并检查服装和器械。
7.礼仪:运动员听到上场点名时和完成比赛套路后,应向裁判长行抱拳礼。
8.得分相同的处理:个人分别以难度分高者、以完成高等级难度数量多者、以演练水平分高者、以演练水平扣分少者、以动作质量扣分少者顺序排列名次。全能或团体以比赛中获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9、竞赛有关规定:
(1)难度填报: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根据竞赛规则和规程要求选择难度和必选主要动作,于赛前20天在规定网站填报“武术套路难度及必选动作申报表”,并确认打印,签字、盖章后寄往赛会(以到达邮戳为)。
(2)套路完成时间:长拳、南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南刀、南棍套路:成年不少于1分20秒;青少年(含儿童)不得少于1分10秒。太极拳、太极剑自选套路为3—4分钟;太极拳规定套路为5—6分钟。对练不得少于50秒。集体项目为3—4分钟。传统项目,单练不得少于1分钟。
(3)比赛音乐:规程规定的配乐项目必须在音乐(不带歌词)伴奏下进行,音乐可以根据套路的编排自行选择。
(4)比赛服装:裁判员应穿统一的服装,佩戴裁判等级标志;运动员应穿武术比赛服装。
(5)竞赛场地:个人项目14米长,8米宽。集体项目的场地为长16米、宽14米。场地四周内沿,应标明5厘米宽的白色边线。场地的地面空间高度不少于8米。两个比赛场地之间的距离6米以上。
(6)比赛器械: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指定的器械。
(7)比赛设备:大型比赛必须配备摄像机4台,放像设备3台,电视机3台,以及全套电子评分系统和音响系统。
(二)评分标准与办法
武术套路各项目评分均为10分制。自选项目动作质量分为5分(A组),演练水平分为3分(B组),难度分为2分(C组)。传统项目或无难度的自选项目动作质量分为5分(A组),演练水平分为5分(B组)。
1、动作质量的评定与动作质量应得分的确定:A组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现场完成动作的质量,按照“动作规格常见错误内容及扣分标准”的要求,用动作质量的分值减去各种动作规格错误和其他错误的扣分,即为运动员的动作质量分。
2、演练水平的评定与演练水平应得分的确定
(1)自选项目:B组中由1名裁判员加裁判长按照套路动作劲力、节奏及音乐的要求整体评判后确定的等级平均分数减去另外2名裁判员对套路编排错误的扣分,即为运动员的演练水平分。
(2)传统项目:B组裁判员根据运动员整套的现场演练,按照劲力、节奏、编排以及音乐的要求整体评判后确定示出的分数,即为运动员的演练水平分。取3个分数的平均数或去掉高低分取中间2个分数的平均值为运动员的演练水平应得分。
3、难度的评定与难度应得分的确定:C组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现场整套难度完成的情况,按照各项目动作难度和连接难度的加分标准,确定运动员现场完成动作难度、连接难度的累计分,即为运动员的难度分。
4、运动员实际应得分数的确定:
(1)自选项目:动作质量应得分、演练水平应得分和难度应得分之和即为运动员的应得分数。
(2)传统项目:动作质量应得分和演练水平应得分之和即为运动员(队)的应得分数。
5、运动员最后得分的确定:裁判长从运动员的应得分中减去“裁判长的扣分”,加上创新难度的加分即为运动员的最后得分。
6、裁判长的加分与扣分:裁判长执行对比赛中被确认完成的创新难度的加分,执行对比赛中套路时间不足或超出规定的扣分。
二、武术套路竞赛裁判法
武术套路竞赛的裁判评分,是以规则为准绳,以运动员现场技术发挥为依据,采用减分、给分和加分的办法进行的。由于武术套路的评判内容多,要求裁判员在短时间内完成快速、准确的评判工作。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其内在的基本规律,只要我们在熟悉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有层次地对武术套路内容认真进行观察和比较,评判工作完全是可以做好的。
(一)对动作质量分的评判
(二)对整套演练水平的评判
(三)对难度动作的评分
(四)对其他错误的扣分
(一)对动作质量分的评判
武术套路有诸多武术单个动作所组成,每一个完整的武术动作,又是由“型”和“法”所构成。套路演练中,定势动作主要看其"型"正确与否。对“法”的评判,着重要看方法是否正确,运行路线是否合理、清楚,力点是否准确等。
套路演练中的各种“型”与“法”,在规则中都分别有相应规格的表述,因此,熟记和灵活运用规则中“动作规格常见错误内容及扣分标准”是评好评分动作质量分的基础。
对于动作质量的评分,原则是出现一次错误扣一次分,累计扣分,具体实扣。比赛场上,运动员的演练速度很快,裁判员应在边看边记得过程中,切实把动作规格方面的扣分点一一清楚的表示出来,以便达到快速而准确的评判目的。
(二)对整套演练水平的评判
整套演练分的评分属抽象部分评分,不像动作质量分的评判那样,扣分依据较为明显,能够具体实扣,它是通过比较法得出的结果的。因此,它不但要求裁判员全面熟悉规则精神,而且还需对所评项目熟悉了解,通过观看运动员的现场发挥水平,在全面把握的基础上,具体分析,认清档次,使评分趋于合理。
1.对功力(劲力、协调)的评分
2.对演练技巧的评分
3.对编排(内容、结构、布局)的评分
(三)对难度动作的评分
难度动作是竞技武术套路发展的必然产物。设置它的目的在于增加竞技武术套路的可比性和裁判员评分的区分度。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难度(包括连接难度)动作完成的成功与否,直接影响他的比赛成绩和名次。因此,评判难度动作首先要熟练难度动作的规格要求,熟悉完成难度动作过程中常见的毛病与扣分要点;善于总结评判经验,要眼明手快地对难度动作进行准确评分。
(四)对其他错误的扣分
其他错误扣分是指裁判员对比赛中运动员完成动作技术时失误的扣分。自选套路、其他拳术、器械、对练项目、集体项目都有相应的“其他错误内容及扣分标准”。裁判员应对规则定的扣分内容和相应的扣分分值熟记在心;评分过程中做到熟练执行。按其他错误出现一次扣一次,将扣分点及时记入评分表中。一个动作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时,应累计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