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有两种:生产法和收入法。
生产法是用总产值减去全部物耗,公式为:
工业增加值 = 工业总产出 - 工业中间投入
这里的中间投入从会计角度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中的物资(办公用品、机物料消耗、水电费等等),以及支付其他企业的劳务费等等,总之,与进项税相关的采购或支付基本都包含在内。
收入法包括本期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和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限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公式:
工业增加值 = 劳动者报酬 + 折旧 + 税金 + 利润
上述数据基本上能从利润表中找到。折旧查看累计折旧科目。
理论上讲,两种计算方法的计算结果应该一致,但实际应用中经常出现计算结果一样的现象。原因是有些取值不一,如营业利润与利润总额混淆。所以用不同方法计算增加值时应注意这点。
1、生产法: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
2、收入法:工业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