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证需要到暂住地辖区公安派出所或指定地点申办,具体办理步骤如下:\x0d\x0a 1、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x0d\x0a 2、提交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原件、复印件等资料。\x0d\x0a 3、提交暂住证专用照片2张(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x0d\x0a 办健康证可以到最近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工作单位所在区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体检,如体检结果合格,即可取得健康证明。\x0d\x0a 申办人需提交如下材料\x0d\x0a 1、居民身份证明(原件);\x0d\x0a 2、健康检查报告或健康体检表;\x0d\x0a 3、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x0d\x0a 4、外地从业人员需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在本人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 办理需要15个工作日。暂住证已经被居住证替代,所以办理居住证的所需要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2、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4、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