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单位与项目法人的区别

2025-02-25 21: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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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项目法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从事项目开发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法人依法对所开发的项目负有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本的保值增值等责任,并享有相应的权利。项目法人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项目管理单位:一般是为管理项目新组建或临时组建的项目机构。也可以是受聘于项目发起人对项目进行管理的公司或组织,一般的需要具有一定的资质和条件后向政府申请,批准后,才能开展项目管理工作。
可以形象的说项目法人就好像项目的主人,要对项目全权负责,他要管理管理项目可以组织各种条件成立自己的“项目管理单位”对项目进行管理。也可以外聘有经验并且得到政府认可的“管家”代为管理自己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