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时不仅可以使用现金进行注册也可以是用无形资产来进行注册,那么为什么要使用无形资产注册呢,使用无形资产注册公司的好处有哪些呢,下面就和企盈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无形资产的概念: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但是,会计上通常将无形资产作狭义的理解,即将专利权、商标权等称为无形资产。
二、无形资产的特征:
1、不具有实物形态。无形资产不具有物质实体,看不见,摸不着,不是人们直接可以触摸到的,是隐形存在的资产。
2、用于生产商品或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了行政管理而拥有的资产;
3、可以在一个以上会计期间为企业提供经济效益、因此,无形资产被界定为长期资产而不是流动资产,使用年限超过一年。 企盈小编讲讲:使用无形资产注册公司的好处有哪些
4、所提供的未来经济效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有些无形资产(如商誉)只是在某个特定的企业存在并发挥作用,有些无形资产的受益期难以确定,随着市场竞争、新技术发明而被替代。 三、无形资产出资的好处:
1、解决了企业以全部货币资金出资的难度,可以腾出部分货币资金进行企业日常运转或继续研发新技术;
2、对于拥有知识产权但没有充足资金对其进行运作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可以通过与别人合资合作的形式将自己的知识产权投入公司,实现对自己知识产权的市场化运作和对公司股权的控制;
3、可以帮助绝对企业在申请科研项目或申报专项资金、对外进行项目招投标时对注册资本的要求;
4、对外经济活动中展示企业规模和实力,增强客户对企业的直观印象;
5、可以将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资本化;
6、可以帮助企业合理避税。
四、无形资产出资时为什么要评估?
1、公司注册资本多少,要以货币数额体现。对于非货币财产,必须折算成货币。同时,新公司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对非货币财产的评估结果是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报告的重要依据。
2、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当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时,需要以包括注册资本在内的公司财产进行赔偿,不对非货币财产进行评估作价,就无法进行赔偿,也无法确定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是否真实可靠。
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用实物投资作为注册资金,但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本条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方式、出资作价及货币出资金额在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的规定。如下:
第一,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第二,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扩展资料:
释义和理解:
1.本条第一款规定,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法律规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包括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对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规定了两个原则限制:
一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即可以用货币评估、计量并确定其价值,无法估量其价值的,如人的思想、智慧等不宜作为出资;
二是可以依法转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财产,如禁止转让的文物等,及根据其性能不可转让的财产,不得用于出资。在本条第一款中还明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规定哪些财产不得用于出资,公司的股东应当遵守有关规定。
2.本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主要是要确定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的真实市场价值,不得弄虚作假,欺骗公司登记机关和社会公众。对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的评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门规定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比如,以国有资产出资的,应当遵守有关国有资产评估的规定。
3.本条第三款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强调货币出资的重要性,有利于公司设立和开展先期的业务活动。对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万元的,不能分期付款,应当实缴3万元,其中30%应当是货币资本。
对注册资本为3万元以上,分期缴付的出资,每一期出资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当期出资的30%,但在前几期出资中货币出资总额已经达到注册资本总额的30%的,不在此列;
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为10万元,因此,应至少实缴3万元货币和7万元非货币财产。在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情况下,不论法定资本额有多高,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均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对注册资本为3万元以上,分期缴付的出资,每一期出资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当期出资的30%,但在前几期出资中货币出资总额已经达到注册资本总额的30%的,不在此列;
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为10万元,因此,应至少实缴3万元货币和7万元非货币财产。在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情况下,不论法定资本额有多高,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均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楼上的说的是以前的经济法了
现在成立公司 注册资金是可以用实物出资的 但是要去事务所请评估师出具评估报告
最主要的是 注册资本中货币资金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 这是硬性规定
实物出资和货币资金是一样的符合规定的 就重要的就是那百分之三十的规定了
然后完了还要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然后拿着验资报告和银行的入金证明就可以去工商部门登记了
成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能全部以实物出资,注册资本中,必须有不低于总注册资本金额30%的货币出资
有何区别,这个主要是公司法规定的,你想啊,公司全部用实物出资,那用什么资金去运作呢,总是要一部分现金才行
你也可看下什么是注册资本的详细的说明就明白了
http://ggCx.Blogspot.cOm/2008/10/03.html
你好!
当然不可以!
公司没有现金,如何运营???
实物资产在注册资金里,只能占一定比例,不能占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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