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是看证据的。从你的描述看,实际借款人和用款人都不是你,但在贷款方来看,要看书面的合同了;正所谓,空口无凭。
2、不知你说的借款人和担保人是不是同一个人?如果你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那么你当然具有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如果你不按期偿还,债权人有权起诉到法院,要求担保人代偿;担保人再向你追偿。
3、根据你的情况,担保人逃跑,如果不利于代偿的话,你仍然具有还款的义务;你没有能力偿还,法院可以执行你的财产;在发生还款困难时,你与担保人负有同样的还款义务,银行可以向任何一方要求还款,看哪种方式容易执行;除非符合特定条件,实在无力追回欠款的,银行会列入不良贷款。当然这样你在银行也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今后贷款就会受不利影响。就你本身而言,应该与实际借款人和担保人签订合同,否则你的损失很难得到法律保护。
担保人的抵押或者资产将会被银行拿走。
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银行会要求你还款,一般银行的格式性贷款合同都会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
但贷款人是你,所以会直接查封你的财产,冻结你的银行存款。你说你没有能力还款,银行也会同时要求查封担保人的财产的。
连带担保人可以被同时主张还款。
如果以后担保人回来了,你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你是代他借款的,他如果还了一部分银行的贷款,可以根据还款的证据,反咬你一口,要求你将这些款项还给他。
你只是不想还款吧,你用身份证替他贷款你们肯定是很熟悉的人对吧?现在只能是你发动一切关系找他了,要不然好像真的是你替人还款了,长个记性吧,作担保人是需要承担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