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会计学案例分析--领导人的建议

2025-03-07 02: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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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一方案:
可以考虑采纳,但需同时考虑延期付款的风险。所谓夜长梦多,在公司延期付款期间,被收购公司可能改变出售计划或抬高价格。在延期前应争取和对方达成书面的延期协议。
第二方案:
不能采纳。此方案违反了会计法,是明显的做假账形为。
而且应付账款和股东权益通常不是对应科目,会计处理比较困难。
另外,此方案低估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能力,带有明显的侥幸心理。
第三方案:
可以考虑采纳。但同时要考虑12%的利息的成本因素。这种企业私下的借债是受到法律约束的,应当考虑采取一种合法的形式。
而且,对于的利息,明显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按所得税法规定,超过部分是不能在税前作成本列支的。
第四方案:
可以考虑从这项投资入手,便采取的方式不正确。因为我国的会计准则对投资的核算是采取成本与市价塾低法,对于资本增值部分在会计上不应当予以确认。
可以考虑将此项资产出售,来变现该项资产的增值收益;也可以考虑对该项资产进行评估,然后进行抵押贷款;还可以考虑通过适当的交易形式来实现这笔收益,比如说先将该项资产卖出,之后以同等的金额将该资产购入,这样既不影响现金流量,又符合会计准则,而且确认了该笔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