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回答你的第二个问题,只要你的房子没有过户给别人你就拥有房屋的产权.因为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如果没有登记的话,不会发生所有权的转移。
再来看你的第三个问题,我国《合同法》中对合同的解除做了以下规定: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外,合同法中还规定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受胁迫、欺诈以及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为可撤销合同,当事人或者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现在来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如果你和前夫签订的合同有以上情形,你便可以解除合同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合同被解除后双方权利义务终止,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合同被撤销后为无效合同,自始不发生效力。当然不管你是要解除还是撤销合同,你得充分举证。
但如果没有以上的情形,那你和前夫订立的合同就已经成立并且生效,但你还是有权出卖房子,因为此时你还是拥有房子的产权的,但你如果要出卖自己的房子,就得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然以上只是在理论的层面上对你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要解决你们的纠纷光靠这些是远远不够的,要么自己好好研究一下合同法要么去咨询律师。
既然你已签字画押,做为真实意思表示,当然就已经成立了。现你们同居,形同夫妻,你要卖房的话你丈夫即刻出示该协议,那这房子就成为争议房产。而争议房产是不能买卖的,买卖了也会被法院宣布为作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