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银行应该负责人,但是银行肯定说他们没责任,而且这种情况打官司判银行负责的也有,判银行不负责任的也有;另外早前看过新闻说有卖复制银行卡的工具,然后记者去采访银行的人,银行的人说银行的卡是什么动态加密,就是被复制了也用不了,但现在确实有犯罪份子得逞了,也不知道银行是怎么想的。
银行卡被复制,钱被取走,需要看是谁的过失,再决定银行是否有责任,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即可。
银行卡使用注意事项:
1、输入密码时注意用手遮挡。
2、为防范假ATM机的情况,尽量选择有显著标识的自助银行,在银行的录像监控下使用ATM机。
3、将银行卡和身份证分开存放,不要将银行卡转借他人,不要随意泄露银行卡卡号及密码。
4、刷卡消费时,不要让银行卡离开视线范围,留意收银员的刷卡次数,拿到签购单及卡片时,核对签购单上的金额是否正确,是否为本人的卡片。
5、开通手机短信服务,随时掌握账户变动情况,一旦发现异常交易,马上致电银行进行挂失。
6、如果怀疑资金被盗,应立即拨打银行客服电话,并对银行卡账户及时进行挂失。
这个很难区分,一般各案各案处理,主要是看银行是否有明显过错和据证的情况而定,在我国,目前从保证消费者利益的角度上来看,一般官司受害者能赢,很多这种案子是庭外和解也就是银行主动陪钱了事,银行在负责对犯罪嫌疑人追索,但数额较大的话也有可能走司法程序。那时候时间漫长关键是看双方据证,一般各人据证难度大于银行
你的担心是所有储户的担心!银行有全部责任,使他们监管不力,才会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银行负有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