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怎么做分录

2025-05-06 18: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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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商品进销差价的分录:
  (一)企业购入、加工收回以及销售退回等增加的库存商品,按商品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商品进价,贷记"银行存款"、"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按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贷记本科目。
  (二)期(月)末分摊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按以下公式计算:
  1.商品进销差价率=期末分摊前本科目余额÷("库存商品"科目期末余额+"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期末余额+"发出商品"科目期末余额)×100%
  2.本期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本期"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商品进销差价率
  企业的商品进销差价率各期之间比较均衡的,也可以采用上期商品进销差价率计算分摊本期的商品进销差价。年度终了,应对商品进销差价进行核实调整。

回答2:

为啥?

不理解。

借:银行存款110
借:库存商品100
营业外收入10

回答3:

商品进销差价的核算:
从事商品流通的小企业采用售价核算的情况下,其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即为商品进销差价。
  期末对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按以下方法计算:
  差价率=月末分摊前“商品进销差价”科目余额÷(月末“库存商品”科目余额+本月“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100%
  本月销售商品=应本月“主营业务收入”×差价率
  分摊的进销差价科目贷方发生额
  上述所称“主营业务收入”,是指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所取得的收入。
  月度终了,分摊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借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委托代销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可用上月的差价率计算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小企业的商品进销差价率各月之间比较均衡的,也可采用上月的差价率计算分摊本月已销商品应负担的进销差价,并应于年度终了,对商品的进销差价进行核实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