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房子,贷款还没下来,退房需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
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四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第十五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要看你们的购房合同怎么约定的违约责任了,一般是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违约赔偿。
你需要先把你房子的情况弄清楚
1.贷款批下来了不?
2.房管局登记了不?(这几个问题你可能需要托关系去打听)
3.你现在应该是还没办下房产本来吧
如果贷款批了那就想办法还了。还可以找中介垫资卖房。房管局要是登记了那就要等房产本下来才行。或者你通过关系改名直接办买家的房本。
要是上面房管局没登记就简单了,找开发商更名就行了。
不过你现在卖了肯定不划算的,但如真的想卖了,也可以,一是将银行的钱先还清,但有些银行规定货款必须要有一定时间才好还贷(一般是半年).二是有些银行可以转按揭,如买方正好也要贷款,而你所贷款银又可以转按揭,那直接去办好了.
建议你死皮赖脸的退 按照正常的流程肯定是要赔钱的
一般情况下那些条条框框是吓唬人的 开发商(正确来讲是代理商)为了不让你退房子说的什么违约金 这个虽然是你的原因不能贷款 但是你也没有办法啊 和他们项目经理协商 不行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