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转学手续要怎么做?

我新学期想转学,但是不知道要怎么做才能转。
2024-11-22 15: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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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办转学手续流程:

1、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向转入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

2、经审核同意后,由转入学校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发起转学申请。

3、转入学校主管教育局、转出学校、转出学校主管教育局依次网上办理。

注:每个环节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申请转学学生条件:

1、学生户口由外地迁入本市,可申请转入本市中小学;

2、学生户口由本市迁往外地,可申请转往外地中小学;

3、学生户口随家长户口在市内迁移后,户口所在地离所在校(以下称原校)过远,或有其它特殊原因(特殊原因需由有关区、县教育局主管科室认定),可申请在市内学校间转学。

扩展资料:

办理转学(借读)手续规定:

(1)初中学生在毕业学年下学期,高中学生在毕业学年下学期,高中学生在毕业学年内、不办理转学手续;在一个区范围内,不办理初中转学手续;在市区或一个县(市)范围内,不办理高中转学手续。

(2)市区户口,无特殊原因,在外地借读,学籍由外地转回郑州者,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

(3)因特殊情况,在外地借读,要求转回学习者,必须带家长工作单位出具的借读原因证明、转学证、学籍档案、户口薄,经审查符合转学条件的,分到缺额学校。

(4)因父母调郑工作,要求转郑学习者,必须带转学证、学籍档案、户口薄(或家长调令、家长单位出具的住所证明),经审查符合转学条件的,分到缺额学校。

(5)非本市学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在我市借读:父母双方出国工作一年以上者;父母双方从事野外工作或其他流动性较大的工作者;父母双方系支援边疆建设者。学生应持有关证件到市教育局办理借读手续。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规定

百度百科-转学

回答2:

回答3:

学生转学,应当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报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教育局)批准。
小学、初中跨县(市)区转学:监护人(家长)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开出同意接收证明;转出学校凭转入地同意接收证明开具转学证明,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备案。
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将转学情况记入学生转学情况登记表。
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步骤如下:
一、家长联系好“转入学校”后,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
二、家长持“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加注意见,确定是否同意转入。
三、家长得到“同意转入”后,在转出学校领表、填表、加注意见,并填写一式三联的转学证明书。
四、家长和学生携带转学证明书到转入学校衔接建档报名事宜,转入学校将“同意转入的转学书”送县教育局基教科审批。
五、将审批完整的“转学呈报表”送转入的中心学校存档。
六、将“转学证明回执”送“转出学校”存档。
备注:
申请休学应具备的条件:学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规定”学时仍不能上学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统一报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学生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的应办理休学手续。
申请休学应准备的材料:因伤病提出休学的,需经县级以上的医疗单位检查并出具证明及相关材料。学生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提出休学的,需出具公安、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的证明。教育局基教科批准、备案后,由学校出具休学证明。学生休学情况要记入学生休学(复学)情况登记表,并记入学生登记表。医院等出具的有关证明应附在休学证明存根后。

回答4:

中小学学生怎样办转学手续

外省市学生迁入本市,应由学生家长持原校开具的转学证明和学生本人本市常住人口登记卡,到负责接收学生户口所在地区转学生的管片学校联系申请(若不了解管片学校是哪所,可到学生户口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询问)。经学校同意,即可转入该校就读。

本市学生转往外省市,应由学生家长向原校递交书面申请,并向原校出示学生户口迁移证明。原校同意,即可为学生开具转学证明。

学生在市内转学,按以下程序办理:

(1)学生家长凭有关证明材料向原校申请(因户口迁移转学的出示家庭新户口簿,因居所搬迁的出示一年内新办的住房证和家庭户口簿,因其它特殊原因转学的出示有关证明),原校同意转学时,发给学生家长“转学联系表”请其填写,原校在表上签署同意转出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2)学生家长持“转学联系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入地区或新居所所在地区管片学校联系;接收学校同意时,在“转学联系表”上签署同意转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3)学生家长将“转学联系表”送回原校,原校为其开具转学证明;学生持转学证明到接收学校就读。

回答5:

初中转学需要的手续和流程:
(1)学生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
(3)监护人持转学联系单和相关材料到本区教育局联系;
(4)区教育局核准后安排接收学校,接收学校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学校公章;
(5)监护人持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单,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