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在家待业期间算工龄吗?

2024-11-13 04: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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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退伍军人安置待业期间工龄连续计算。按照人事管理的习惯,退伍军人安置到地方单位工作后,接续原来的军龄,合并计算工龄。等待安置期间不中断,安置到地方单位工作后,连续计算工龄。

义务兵从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出现役止,为服现役的军龄,满十个月的,按周年计算。退伍后新分配参加工作的,其军龄和待分配的时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

退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入伍前的工龄和军龄连同待分配的时间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享受与所在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扩展资料

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但计算连续工龄时不应包括一般工龄(一般来说,因个人原因间断工作的,其间断前的工作时间只能计算为一般工龄)。现在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备退休条件时,一般只用连续工龄。

所以一般工龄现在已经失去意义。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以后,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和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应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即“满”一个周年才能算一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连续工龄

回答2:

退役军人在家待业期间是不算工龄的,安置待业期间工龄可以连续计算。

按照人事管理的习惯,退伍军人安置到地方单位工作后,接续原来的军龄,合并计算工龄。等待安置期间不中断,安置到地方单位工作后,连续计算工龄。

退伍军人安置,现在主要是针对军队转业干部和复员士官,对于按照《兵役法》服役的义务兵,服役期满后一般不再安置,而是自谋出路。

义务兵退伍后,如果没有立即找到工作,应当根据《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将档案转移去户籍地的流动人员管理服务机构。由流动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办理相关手续,使工龄得到接续。

扩展资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规定,工龄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

本企业工龄(通称连续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单位或若干个单位工作,按规定前后可以连续或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这种情况按照一般工龄计算,如认定错误,可以申请重新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连续工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回答3:

退伍军人安置待业期间工龄连续计算。按照人事管理的习惯,退伍军人安置到地方单位工作后,接续原来的军龄,合并计算工龄。等待安置期间不中断,安置到地方单位工作后,连续计算工龄。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连续工龄含本企业工龄。

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总的工作时间。

连续工龄含本企业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两个工作单位以上,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

扩展资料

连续工龄最主要的作用是,用来作为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新法出台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满足两个条件: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且双方有续签合同的意愿的,劳动者可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后,没有重大理由,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大学期间和学习期间不计算工龄工资,但是,在房改时算工龄。其他的,都没有什么政策。 :“考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国家职工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计算工龄。入学前和毕业后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可以合并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连续工龄

回答4:

算工龄的。包括停薪留职,

1987年12月12日以前,城镇退伍义务兵待分配的时间,不计算为连续工龄。1987年12月12日以后待分配的时间,包括停薪留职,应计算为连续工龄。但接到安排工作通知后,逾期半年无正当理由经多次教育仍不报到的,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农村退伍义务兵回农村安置后又被招工参加工作的,其年龄与参加工作后的工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回答5:

算吧!
第十五条 义务兵从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出现役止,为服现役的军龄,满十个月的,按周年计算。退伍后新分配参加工作的,其军龄和待分配的时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入伍前的工龄和军龄连同待分配的时间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享受与所在单位职工同等待遇。国务院国发1987号106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