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盈余管理的影响及规范的提纲

2024-11-16 12:3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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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盈余管理是指企业管理当局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以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为前提,通过会计估计的合理变更、会计方法的选择运用、交易事项的时点控制以及关联交易的适度调节来修正财务报告,以期达到平衡利润、稳定股价、合理避税等目的,从而更好地实现管理当局的经营目标以及企业价值和股东财富的最大化。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盈余管理,是实施企业既定的经营战略和管理策略的需要,也是一个企业不断走向成熟的标志。恰当的盈余管理是企业管理当局管理水平的体现。但是,在会计实务界总有一些企业任意改变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恶意设置秘密准备,人为地进行利润操纵。企业的盈余管理一旦超过了合理的限度就会发生质的变化,其结果必然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侵犯报表使用者的利益,甚至危及社会安定。因此,盈余管理需要规范。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将于2007年1月1日首先在上市公司施行的新会计准则已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这是会计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必然结果。与现行会计准则相比较,新会计准则不再将历史成本计价作为会计核算基本原则,有条件的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基础,修订了存货期末计价方法,改变了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合并财务报表的基本理论,部分资产的已计提减值准备不允许转回,等等。新会计准则的这些变化都将对企业的盈余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一、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盈余管理的限制
1.扩大了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杜绝了企业利用缩小持股比例,分离若干子公司的方法,将经营状况不好的企业从合并范围中剔除,从而粉饰企业集团整体业绩的做法。新会计准则对子公司的衡量标准是基于实质上的“控制”,而不再是股权比例。母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都应纳入合并范围,包括小规模公司、业务性质特殊的子公司以及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按这一规定编制的合并报表将能真实反映由母公司和子公司所构成的整个企业集团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体现了从侧重母公司理论向侧重实体理论的转变。
2.取消了发出存货计价的后进先出法,使企业的存货流转得以真实地反映,所有企业的当期存货费用,都以客观的历史成本反映,加强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消除了人为调节因素。当存货价格处于上涨时期,若采用后进先出法,发出存货以最高价格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减少了当期利润;若采用先进先出法,则以最低价格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增加了当期利润。而当存货价格处于下降时期,则正好相反。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发出存货计价的后进先出法,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3.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账面价值计量,将有利于防止企业利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操纵利润。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原账面价值确认,不再按公允价值进行调整,也不形成商誉;在编制合并利润表时,被合并方在合并日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利润表中单列一项反映。目前,我国的企业合并大部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对价按原规定应该是双方确认的公允价值,尽管公允价值要经过中介机构评估确认,但是人为操纵因素过多地干扰了其公允性,很多公司就是通过合并、重组一夜暴富的。
4.部分资产的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减少了企业利用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冲回在各会计期间之间调节利润的可能。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必然增加企业的当期费用而减少当期利润,转回时则相反。通过减值准备的计提与转回可以将企业的全部利润在不同会计期间进行重新分配。新准则规定,除存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及未探明矿区权益的减值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以外,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二、新会计准则下的企业盈余管理空间
1.新固定资产准则规定,企业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以及预计净残值应至少每年复核一次,当使用寿命预计数及预计净残值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时,应当予以调整。上市公司的固定资产一般都价值比较大,只要有证据证明其使用寿命与原估计有差异,就可以通过会计估计变更,改变各期折旧费用,形成不同的会计盈余。而且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和预计净残值的变更都统一采用未来适用法,不再追溯调整,这更简化了企业变更折旧年限、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相关账务处理,便于企业通过变更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折旧方法和预计净残值修正各期会计利润。
2.新会计准则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和借款范围,更为宽泛的资本化条件给企业盈余管理带来了更多空间。新会计准则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资产。这就既包括了固定资产,也包括了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如果相关资产的构建或生产占用了专项借款以外的一般借款,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超过专门借款的部分按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应予资本化的金额。即占用在固定资产上的一般借款的利息也允许资本化。
3.允许无形资产开发费用资本化,同时摊销方法和摊销年限具有可选择性,给企业增加了调节各会计期间无形资产摊销额的余地。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费用分为两个阶段分别处理。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当期计入损益,进入开发程序后,只要符合准则规定的相关条件就可以予以资本化。企业可以通过对研究与开发两个阶段划分时点的把握来扩大或缩小资本化或费用化的金额。另外,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不再仅仅局限于直线法,摊销年限也不再固定,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4.有条件地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企业盈余弹性增强。⑴按公允价值确认债务重组收益。债务重组中以现金或非现金资产或债转股等方式偿还债务,其原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而不再是作为资本公积直接进入所有者权益。同时,债务人转出的非现金资产也要按公允价值确认资产处置收益。对于无力清偿债务的公司,一旦获得全部或部分豁免,其重组收益将会直接反映在利润表中。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也很可能会在公司出现亏损的情况下,或者出于维持公司业绩或者配股的需要,通过债务重组确认重组收益,来改变上市公司的当期损益。⑵按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益。新准则规定,符合商业性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易可以以公允价值计价,将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进入利润表。与原准则非货币交易收益只能计入资本公积相比,新会计准则下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将直接产生利润。虽然准则限定了采用公允价值计价的条件,但这一条件仅仅有赖于会计人员对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的职业判断。显然,新准则大大增加了通过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在关联方之间相互输送利益和置换资产的热情。⑶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也运用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如果有活跃市场,且能对其公允价值做出合理估计的,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并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我国现阶段资产评估市场不够充分的情况下,公允价值的确认显然很难公允。
5.扩大了减值使用范围。应当计提减值准备的不仅仅局限于原先的“八项”资产,存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资产、金融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等,均应在会计期末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相应计提减值准备。
6.已计的提减值准备不能冲回的限制仅限于部分资产,存货、消耗性生物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等的减值准备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依然应当转回。
三、如何规范盈余管理
由以上对比可以看出,新会计准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选择空间,限制了企业的盈余管理,但同时却又在其他一些方面给企业的盈余管理留下了余地,甚至扩大了操作空间。新会计准则下如何规范企业的盈余管理便愈显重要。
1.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组织特点之一就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两权分离必然导致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健全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通过各方面的相互牵制和监督,从源头和制度上防范会计风险,既能保障所有者的经济利益安全完整,又能使经营者的受托责任顺利履行,并最终保证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可靠。
2.重视在职会计人员的岗位培训。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的会计准则已经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但是在会计实务界,会计人员素质的提高却远远落后于会计准则改革的步伐。通过对在职会计人员的职业培训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理论和业务能力,使其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要注重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的培养提高,使其能正确理解在特定环境中某些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给企业所带来的影响。特别要使会计人员充分认识盈余管理和会计造假的不同意义和后果。对于操纵会计利润和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企业负责人和会计人员严格依法惩处。
3.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由会计职业道德缺失而引起的会计造假及其信息失真,已成为一个全球性、世界性的难题。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够健全,在新旧体制转换、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经营方式多元化,各种经济类型相互渗透的情况下,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对防止会计造假行为更显其重要。
4.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在企业外部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加强证券市场监管和兼并市场管理,大力发展经理人市场;在企业内部健全董事会,引入独立董事,建立审计委员会,形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之间的有效制衡机制。
5.继续强化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机制。注册会计师行业应立足于维护公众利益,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自律体制,丰富和强化自律手段,建立行业失信联防机制,积极推进司法介入,严厉打击行业内的违规和弄虚作假行为,把好信息披露质量的最后一道关。
6.大力培育和发展资产评估中介行业。我国的资产评估行业开展较晚,市场秩序不够规范。新会计准则下公允价值计价基础的广泛运用,迫切需要尽快在资产评估市场建立起比较完备的资产评估法律体系、完善的资产评估管理体制及健全的执业准则体系,培养一支适应市场经济和行业发展要求,具有较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的评估师队伍,提升行业的社会公信力,更好地为市场经济服务,为新会计准则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回答2:

财政部于2006年2月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充分吸收了国际会计准则的做法,并考虑了我国特殊的经济环境和会计环境,在对旧准则进行修订的同时,又新增了一系列的会计规范。新准则的体系更加完善,无论对会计造假,还是盈余管理,都将起到很大的防范作用。
盈余管理是指企业管理层以获取一定的私人利益为目的,在公认会计准则的约束下选择最有利的会计政策或控制应计项目,以使财务报告盈余达到期望水平。它往往是企业管理当局为了达到某种预定的管理目标而采用的一种行为。它利用了会计准则的缺陷和监管漏洞,是在会计准则所允许的范围内所采取的一种行为。因此,会计准则对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具有很大的影响。
一、规范企业盈余管理的必要性
(一)规范企业盈余管理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企业盈余管理有其客观必然性。在会计准则范围内,企业管理层对不同政策和方法的选择、判断必然导致盈余管理的产生。另外,适度的盈余管理也是企业经营管理战略的需要。然而,过度进行盈余管理必将影响会计信息质量,损害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原则,正是在这种意义上,规范企业盈余管理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
(二)规范企业盈余管理是保障投资者利益的需要。适度盈余管理是企业管理层理性行为的表现,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而企业会计准则的选择空间则为其提供了现实可能。但过度的盈余管理和利润操纵会造成会计信息的严重失真,从长远看盈余管理并不会增加或减少企业实际的盈余,只是改变账面盈余情况,影响会计数据的信息含量和信号作用。过度的盈余管理必将损害会计信息质量,误导投资决策,损害投资者利益。因此,规范企业盈余管理是保障投资者利益的需要。
(三)规范企业盈余管理是维护公平市场竞争的需要。为达到上市目的,一些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有可能采用盈余管理,进行财务包装,通过法定程序取得上市资格,尤其是那些不具备条件的企业通过滥用盈余管理取得上市资格,干扰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使得投资者放弃那些有实力或潜力但由于没有过度使用盈余管理而在会计信息上优势不明显的企业。因此,这种行为实际上影响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损害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盈余管理的影响
对比新旧准则规定,从两个相反方面讨论影响作用:
(一)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将对上市公司传统的盈余管理行为有所遏制
1、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新规定使得上市公司利用计提或冲回资产减值准备不再是一件容易的事。旧准则规定,企业所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并允许在以后年度调回。通过减值准备的计提与转回可将企业全部利润在不同会计期间进行重新分配,为企业利润操纵提供了机会。而新会计准则从两个方面遏制了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力度。首先,它对减值作了详细规定,计提减值准备,要求证据真实,这使得企业不能在计提时随意想提多少就提多少。另外规定,资产减值一经确认,除非处置资产,否则不得转回。由于企业无法通过冲回减值准备快速提升利润,所以在计提时会更加慎重,从而有效抑制企业在资产减值上的盈余管理行为。
2、对能够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变化,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积极性。我国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有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旧准则规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这就使得投资公司为了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通过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等手段让被投资公司的利润增加或减少。新准则对能够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改用成本法核算。这一规定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行为。
3、企业利用存货计价方法调节盈余的行为受到限制。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选择对盈余管理空间的影响具体体现在存货的价格波动上。由于存货计价方法的调节作用,上市公司往往会随意选择或变更存货的计价方法。新准则取消了原会计准则规定的后进先出法和移动平均法。它在存货成本计价方法上的变化,使得企业利用变更存货计价方法来调节当期利润的惯用手段不能再被使用,使所有企业账面上反映的都是存货的实际成本,大大缩小了企业盈余管理空间。
4、企业利用合并调节盈余的行为受到限制。关于企业合并,旧准则规定主要是以股权比例作为衡量标准,这会使上市公司在业绩不佳的年份,通过收购业绩优良公司的股权或者是减持经营业绩不佳的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份额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规定,母公司需要将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这一规定使一些企业无法通过降低业绩差的子公司的投资比例将其从合并范围中剔除,或是提高业绩好的子公司的投资比例,从而有效地控制企业盈余管理的行为。
(二)新会计准则的某些规定扩大了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空间
1、新债务重组准则为企业调节盈余扩大了空间。旧准则规定,因债权人让步而产生的重组收益不能按公允价值计算,差额部分可确认损失,但不得确认收益,全部作资本公积处理,从而使得企业通过债务重组手段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修改后的新会计准则允许将重组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实物抵债的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但公允价值是否能够做到真正公允仍值得怀疑。因此,上市公司通过与其关联方以显示公平的价格进行重组达到盈余管理目的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2、借款费用资本化范围的扩大为企业盈余管理提供了空间。新《借款费用》准则一个明显变化是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原准则规定的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仅为固定资产。新会计准则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既包括固定资产,也包括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新准则还扩大了可以资本化的借款范围,原准则规定仅为专门借款,新会计准则则包括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企业可以在一般借款的利息支出和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调节当期盈余。
3、无形资产的新准则为企业盈余管理扩大了空间。原会计准则将无形资产研发支出全部计入管理费用。新准则将企业研发划分成两个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当期计入损益;进入开发程序后,只要符合准则规定的相关条件就可以予以资本化。实际操作中很难明确划分研究和开发两个阶段。公司如何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就决定了研发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的分界点,为操纵利润、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便利。另外,新准则对无形资产的摊销不再仅仅局限于直线法,摊销年限不再固定。上市公司可通过调节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或方法进行盈余管理,通过减少摊销年限和加速摊销提高公司利润,或者以相反手法降低利润。
三、结语
规范当前企业盈余管理的措施需要不断完善会计准则。如果会计准则的规定具有诸多漏洞,不仅会给企业的利润操纵和盈余操作留下可乘之机,而且在事后监管中也会遇到不少麻烦。新会计准则的颁布,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另一方面又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留下了一些新的漏洞。这就要求继续完善新的会计准则,对新会计准则中的漏洞和不足进行修改,进一步规范企业盈余管理行为。
新会计准则的出台,理论上确实缓解了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燃眉之急。然而,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同会计准则相互博弈会愈演愈烈,盈余管理的手段也会越发诡异和难以识别。因此,客观上也就要求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不仅要向国际准则靠拢,更要求有一定的相对前瞻性和控制性,以达到资源合理化配置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