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伤后单位进行行政复议,在行政复议阶段,我的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已经出来,我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吗?

2024-11-07 11:27:42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行政复议是你的单位提起的,你要提起劳动仲裁与该复议是不冲突的

回答2: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行政复议是单位提起的,提起劳动仲裁与该复议是不冲突的。但是,因工伤认定决定书未生效,仲裁委员会因申请人证据不足,而裁决不予支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书必须生效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回答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因工伤认定决定书未生效,仲裁委会因申请人证据不足,而裁决不予支持。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书》必须生效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后,双方当时人可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结果产生后,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及行政诉讼,该决定生效。只要生效的《工伤认定书》在劳动仲裁庭审中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