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弄虚作假骗取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第十二条规定,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七条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的,由护照签发机关收缴护照或者宣布护照作废;由公安机关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