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收入,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或银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
举例说明:
假设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务部门核定征收率为3%,收到含税销售收入2万元,要求对此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1、价税分离
不含税价=20000÷1.03=19417.48(元)
增值税税额=19417.48×0.03=582.52(元)
2、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2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9417.48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 582.52
小规模纳税人的收入就是所开发票的金额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