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票遗失,无需重新开具,否则会引起重复税收。正确做法:销方次月抄税后到主管国税局,办理丢失增值税专票已抄税证明单,然后将发票存根联复印后一并报购方,由购方经其主管税局批准后,用存根联认证和做帐。
购货方发票丢失需要到当地税务部门进行挂失,挂失以后按照要求进行登报遗失声明,然后才可以重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