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办理的,办理流程如下:
(1)先说一下所需要的材料,异地补办身份证首先需要目前所在城市的居住证。
(2)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居住证的法律效力不是很大,在购买车票或者出差住宿的时候,是不可以的。
(3)如果是在异地补办身份证期间,需要出差住宿的话,一定要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限是3个月。
(4)除了居住证还要有户口本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准备好了之后,到当地派出所还要进行免冠正面照片的采集(照相)。
(5)补办之前,会让你填写身份证挂失申请表(包括:姓名、电话、身份证的发证机关,就是发证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地址)。会有挂失回执给我们留底的。
(6)补办身份证有两种时间节点,一种是加快的15个工作日的,这个需要填写邮寄地址;一种是不加快的普通时长,最慢是60个工作日,最快也要20个工作日。
(7)还有就是办理新版的身份证,需要在身份证上加上自己的左右手拇指指纹,拇指不行的话,可以用其他手指的指纹,自己去现场拿身份证的话,也要验证指纹的正确性。
(8)零时身份证可以去网吧的,只是时间有限制,只能用3个月。
扩展资料:
《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
(1)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
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2)合理设立异地受理点。根据当地流动人口数量、分布和地域情况,由市(县)公安机关确定户政办证大厅和部分户籍派出所为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点,并向社会公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
现在多数地区都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符合条件的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异地受理点办理,但因各地执行进度不一样,具体需要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关于异地办理身份证:
自2015年7月开始公安部在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等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有效期满,需要在异地补领、换领的,可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单位合法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2016年起有条件的城市可以自行开通异地受理(吉林、河北、广东、青海、贵州、山西、甘肃、内蒙古自治区等地已于2016年开始实施本省异地办理身份证),2016年7月1日,在10省、市试点基础上,部署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并将于2017年7月实现全国异地受理,公民只需要持户口本或居住证即可前往办理。
异地办理身份证条件:
1、已经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过身份证(非第一次申领),
2、没有相貌或指纹与本人不符、不良信用记录等不符合异地办理情形,
3、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实施异地办理服务
4、异地所指是跨行政辖区的,同县区不能在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公安机关办理
5、持有效证件(户口本、居住证或过期身份证)
如果有长春市居住证,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异地补办身份证。以下两种情况不能申请异地办理身份证:
公安部明确规定以下两种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的情形:
一是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二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属下列省市就可以
吉林省与天津、河南、江苏、安徽、浙江、江西、重庆、湖北、湖南、四川、河北、辽宁、黑龙江、上海、福建、山东、海南、陕西、北京、内蒙古、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甘肃、宁夏等省市自治区开展省外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
现在国家已联网,任何城市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