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九十年代开始高考实行3+2高考科目设置,理科满分为750分。2、1995年全国各省(市、区)都实行了会考后的高考“3+2”科目设置方案,即语文、数学、英语3科为必考科目,理工类加考物理、化学,每科满分原始分为1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