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积极准备到法院应诉,如果想要解除保全措施的,可以与法院联系,并在根据法院的要求提供有效担保后,即可由法院解除保全。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在向法院起诉之前,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在提供相应的担保后,或在诉讼之中,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的,经法院审查符合保全要求的,即可由法院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