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的课时规定是国家规定的吗?是哪个文件,求教?谢谢

2024-02-09 07: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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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教育部(当时的国家教委)要求所有高校都要开设《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必修课。1998年中央政治局专题讨论决定的"两课"课程设置方案中,进一步明确了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2005年3月中宣部、教育部5号文件要求将这两门课整合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门课。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及其实施方案(教社政[2005]9号),2006年级学生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取代了原来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