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左转弯差一米到马路牙子的停车位被直行的车,把我的右侧刮坏了是谁的责任?

2025-04-07 16: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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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你所说的,应该是要负全责或主要责任。因为对方位于路口您的右侧。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2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此外,即使对方超速,也是次要责任。另外你们这样的事故,所幸应该没有大的人员伤亡,所以适用简易程序,只判断全责、无责、同等(各修各车)。为了理赔方便。

二、此条法律依据引申出来的

1、交叉路口,包括所有的路口,比如十字路口,T型等不规则路口。

2、机动车通过路口的状态,包括直行、左转、右转。

3、所让右方道路来车状态,包括直行、左转、右转。因为在你看到这辆车的时候,无法马上分辨对方是左转右转还是直行,并且都要通过路口中心点附近。也就是此时是直行不但让右方道路直行,还让左转弯、右转弯车。所以不是所有转弯都要让直行!

4、发生碰撞和谁撞谁没有关系,因为让,就是只要对方不减速可能撞上就要让

三、再谈谈转弯让直行,和直行让转弯的情况

1、同一道路,相对方向转弯让直行

(1)有红绿灯时转弯让直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1项“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2)无红绿灯时转弯让直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3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2、信号灯控制的有优先通行权。

(1)【红灯右转车辆应让直行车辆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3款“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2)【上一轮信号放行转弯车优先通行】上轮信号灯黄灯亮时进入路口左转或右转的车,本轮信号灯绿灯直行车应当让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2项“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3、有标志标线控制的直行车让不受控制的转弯、变更车道车先行。

(1)直行辅路车让转弯、变更车道的主路车。

(2)有让行标志的,直行要让转弯。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1项:“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4、同一道路,同方向,同车道:前车比后车有优先通行权,所以无论前车转弯、掉头,都比直行后车更具有优先通行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第1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

道路交通安全法,仅规定前车左转、掉头禁止超车,没有规定前车右转不能超车。但是我们已经规定了超车必须在左侧,所以理论上右转弯不会和后方来车有冲突。

5、没有交通信号和标线的路口,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

(1)通过路口直行车,让右方道路左转车

(2)通过路口直行车,让右方道路右转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2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