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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合同期以内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如果员工在单位的人脉关系不错,而且从事岗位不是单一岗位,离职对公司不会造成直接影响,可以和企业协商,办理好相关交接手续就可以离职,因为准备马上去新的单位入职,所以,一定要拿到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新公司需要应聘者尽快上班,但是员工和现在的公司还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作为员工一方,可以先和单位领导协商,如果单位领导批准,这样员工用不了多少天就可以到新单位工作。假如不能和单位协商一致,员工只能按照规定,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个是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劳动者负有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的义务,而且也有交接工作的义务。
3.如果员工不按照法定流程辞职,假如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损失。
4.建议员工首先和现在单位的领导协商一下,如果能协商一致最好,如果说没办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及时递交个人辞职的书面报告。一定要注意同时复印几份,递交离职报告时候,让单位接收人签字认可并且同时标注时间一下。因为不可能尽快到新单位工作,应该尽快把这个事实如实告诉新单位,争取得到新单位的支持和理解,能够宽限入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