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不作为犯罪,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2024-11-20 14: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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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构成不作为犯罪,必须具备的条件:
  所谓的不作为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的危害行为。
  1、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我国刑法中的遗弃罪即违反刑法的明文规定之义务,也违反婚姻法的有关明文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特点是同时违反刑法和诉讼法的规定。台湾地区刑法中的“不为其自下而上所必要之扶助、养育或保护”而构成的遗弃罪,也可能同时违反其民法关于“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这保护或教养之义务(第1084条)”。
  2、职务上或业务上所要求履行的义务。在我国刑法中,职务或者业务要求的作为义务十分广泛,主要分布在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九章渎职罪和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职务或业务要求的作为义务,一般都规定在有关的规章制度中。
  3、先前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它是指由行为人先前实施某种行为而使刑法保护的利益处于危险之中,从而产生了行为人必须排除这种危险的义务。人民法院案例选中有这样一个案例:李希全主动带儿童到水库游泳,此时基于其主动带儿童游泳这一先行行为,李希全应当负责保护儿童游泳安全的特定义务。但后李希全疏忽大意,未尽保护责任致儿童死亡,最后被判过失杀人罪 。
  4、在特殊场合下,法律行为 和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 要求履行的特定义务也是作为义务的发生根据法律行为一般表现为合同行为和无因管理行为。根据刑事法律,合同义务也可能产生对合同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不履行合同而可能受伤害的人的义务。

回答2:

核心内容:不作为犯罪指的是犯罪人由义务实施某一行为而不为,导致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结果发生,犯罪人要承担责任的行为。其具体有怎样的要求。下面由华律小编为您整理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属于不作为形式的犯罪。所谓不作为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应该做也能够做而未做的情况。
不作为客观方面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行为人负有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构成犯罪的不作为的前提。特定义务一般有三个来源,一是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二是职务上或者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三是由行为人先行的行为而是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处于危险状态所产生的义务。
第二,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性而未履行;如果行为人虽有某种特定义务,但由于某种原因而不具备履行该项义务的实际可能性,则不构成犯罪的不作为。
第三,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的不作为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而不是一般的社会危害性。
【延伸阅读】
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明文规定的积极作为义务
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是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的主要来源之一,是指由其它法律规定并由刑法加以认可的义务,这里的法律包括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等。如果只由其他法律规定,而未被刑法认可,则不能构成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此外,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必须是具体的义务,宪法中所规定的义务属于一般性的抽象义务,有待于各具体法规的确认和细化,一般不适合直接作为不作为犯罪的义务前提。
二、职业或者业务要求的作为义务
它是指一定的主体由于担任某项或者从事某种业务而依法被要求履行的一定作为义务。该类型的作为义务有的规定在法律法规中,也有的规定在具体行业的相关规章制度中。应当注意的是,行为人只有在具有职业或者业务身份的情况下,才具有相关的作为义务。也就是说,只有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才能构成刑法上的不作为犯罪。
三、法律行为引起的积极作为义务
法律行为如合同行为等,引起一个积极作为的义务,行为人有义务履行。而一般情况下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一定的义务,只产生违约的法律后果,并不会产生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只有在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给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严重侵害的情况下,这一作为义务才能构成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
四、先行行为引起的积极作为义务
先行行为作为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是由德国刑法学家斯特贝尔首倡的,1884年的德国判例首次确认了先行行为与法律,契约同样是作为义务的来源。我国刑法界的通说认为先行行为只要足以产生某种危险,就可以成为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而不必要求先行行为具有违法的性质。
延伸阅读:
不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不作为犯罪的犯罪特征有哪些
不作为犯罪类型有哪些

回答3:

不作为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且可能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
构成不作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行为人负有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义务
2.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性
3.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

这是我自己写上来的 不是复制转载的

回答4:

  我国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该行为必须在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上都满足刑法规定的要件,才构成犯罪。
  比如刑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就是因为缺少主观方面的要件,不构成犯罪。

回答5:

就是负有法律义务没有履行,这样的不作为对社会造成了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