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长春市办理“核发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货主是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期内。)
2.货主是其他组织的需提供:登记证书(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营业执照等。)
3.货主是企业的 需提供:营业执照(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期内。)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