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自动升级的.只能增驾
第十五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六条
已持有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二)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三)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两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四)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
第十七条
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不得有因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有主要以上责任的记录。
第十八条
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机动车驾驶证,符合本规定的申请条件,可以申请对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外国机动车驾驶证的中国内地居民,符合本规定的申请条件,可以申请对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但在暂住地申请的,需符合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持有外国机动车驾驶证的外国人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符合本规定的申请条件,可以申请对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或者临时驾驶证
参考资料:
http://www.gov.cn/banshi/2005-08/23/content_25638.htm
回答者:
wangxishi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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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新秀
四级
2009-2-15
14:03
增驾a1条件:
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b1本)五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a2本)资格两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年满26周岁,50周岁以下,不得有在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记录,满足以上条件就可增驾!
申领a2驾照:
申请人必须具备b1或b2驾照三年以上且前两个周期内无满分记录,或a1驾照一年以上且前一个周期内无满分记录;年龄在24--50周岁!
申请b1驾照:
申领人必须具备c1、c2、c3、c4驾照三年以上且前两个周期内无满分记录,或a3、b2驾照一年以上且前一个周期内无满分记录,年满21--5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