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成本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成本费用;不属于的不能作为当期的成本费用。
我认为,你的收入已经确认,但成本没确认是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的,尽管没发票也应该估价入账,计入成本,这样就能够达到成本和费用配比(当然最好开来票)。
估价入账的部分月后再冲出。
暂估入账的部分最好在汇算清缴前将发票全部要回,一般税务部门会认可。
伊人2008008:
没开发票的成本能入账,但要纳税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没有办法做到什么科目里,请你现在抓紧将抵消收入的成本发票开来,因为有的税务机关对所得税汇算清缴前补开发票默认可以进入上年度成本的.
没开票的成本财务上是可以入账的。
只不过,不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
是要纳税调整增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