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意见书指的是建筑物已经完成,需要消防部门检验,检验合格后才发予验收合格意见书,企业具有消防验收意见书后方可进行生产;
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意见书,指的是在取得消防验收意见书后,投入生产期间,消防部门进行消防检查其企业消防安全;
区别:验收意见书指投产前用,检查意见指生产中用。
消防验收意见书:指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技术标准施工的建筑,在竣工后,使用前,须要经消防验收合格。否则罚款5000-10万(2009。5.1之后,罚款3万-30万)
安全检查意见书:专指营业性场所,在开业前,需要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方可开业。否则罚款5000-10万(2009。5.1之后,罚款3万-30万)
比如说,办公楼、厂房、教学楼、住宅楼,验收合格即可使用。
饭店、歌舞厅、桑拿浴,消防验收合格,还要经过安全检查合格,才能开业。
楼上两位的解答很对,但有一点需要说明,安全检查意见书的权重要高于验收意见书,也就是说,当验收合格后,如果安全检查不合格,依然需要整改。
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意见书针对的是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和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
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针对的是建筑工程和装修工程验收。
<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意见书>是针对开业或者大型活动举办的,验收是指建筑工程或者装修工程的验收,属于各种验收的一部分。
一般情况下,要办理消防安全检查,首先要办理消防验收。
验收之前是图纸的审核,验收主要是针对你图纸设计时涉及到的消防方面的建设,看是否按照图纸进行施工,也就是说基本上是硬性的东西。
而消防安全检查是针对你这所建筑物如果是要用作公共聚集场所(比如饭店、歌舞厅之类)的话,就要进行消防检查了,还要涉及到灭火器的配置,应急照明扥、疏散指示标志的安装等,是否合格,还有电气线路的检测。
还有不懂的发信息给我吧,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