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人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内的(以下简称基本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本办法规定支付;
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方式支付医疗保险待遇:
(一)参保人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市社会保险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按协议约定结算;
(二)参保人医疗费用属于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由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从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中划扣;个人账户不足支付的,应当由参保人现金支付;
三、经医院同意,住院时凭医生处方在院外购买基本医疗保险或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药品;
四、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在定点零售药店凭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处方购买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药品的费用,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由个人自付。
五、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以下费用:
本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品费用;
六、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在本市选定社康中心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以下规定处理:
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
医保卡只能用来购买医保名录内的药品,现在很多药定允许顾客购买非药品或医保名录外药品,是违法的。
规定是用于自己使用,具体操作是买药直接刷,不管谁用都行,一些违法的还买油等日用品,这是不好的。
有法律好像有说过要出示本人的身份证,签名后才可以刷卡的!有这样的说法吗?
对的,严格来讲,是这样操作方式,但在实际上,只要出示医保卡就可以使用。
问题补充:如果是非本人刷卡?
所以,非本人刷卡,就会造成医保卡持有人的经济损失,因此需要为医保卡设置密码,以保护自己的个人帐户。
那是“规定”。
实际操作当中,很难执行,也增加太多工作量。
补充~~~医保卡都设有密码的,参保人有权将原始密码修改记住,医保卡就只能是本人使用的。医保卡消费终端(药店与医院)没有义务帮参保人核查持卡人是否就是参保人的。
社保有规定,医保定点医院必须核查住院患者持卡人就是参保人。门诊及药店没有严格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