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代步车要办理的证件要求各省市规定不同,以徐州市为例,徐州市要求残疾人代步车要经过登记,领取号牌、行驶证后方可上路行驶。
《徐州市下肢残疾人专用代步车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四条 残疾人专用代步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领取号牌、行驶证后,方可上路行驶。
申请登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十六周岁以上七十周岁以下且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
(二)上肢功能正常且下肢残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
(三)所驾车型符合准予上路行驶的残疾人专用代步车的种类;
(四)无色盲、精神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身体缺陷。
一名下肢残疾人只能登记驾驶一辆残疾人专用代步车。
扩展资料
《徐州市下肢残疾人专用代步车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十条 使用残疾人专用代步车,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上路行驶的残疾人专用代步车应当按规定悬挂号牌,驾驶残疾人专用代步车应当随车携带行驶证、残疾人证和随车陪护人员相关证明。
(二)不得擅自改变残疾人专用代步车座椅等结构、主要技术参数、性能和外观、颜色;
(三)非下肢残疾人不得驾驶残疾人专用代步车;
(四)残疾人专用代步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在不划分车道的道路靠右侧行驶,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
参考资料来源:徐州日报-徐州市下肢残疾人专用代步车管理办法
办理残疾人代步车需准备的资料有:
1、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持加装企业出具的《加装辅助装置合格证明》到规定地点对加装了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和查验。
2、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到规定地点申请变更备案并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行驶证;
(6)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扩展资料:
申报条件:
1、年满16周岁。
2、上肢功能正常,并符合驾驶条件的下肢残疾人,应当由市残疾人联合会出具证明。
3、购买符合国家标准和经质监局《产品目录》认可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持加装企业出具的《加装辅助装置合格证明》到规定地点对加装了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和查验。
参考资料来源:
厦门市政府网—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号牌、行驶证核发
驾驶助残代步车现在国家还没有明确规定需不需要证件,交警队也不能明确答复,因为没有正式的文件规定。针对老年人,交警队可以作些免费的培训,然后发一个培训结业证明材料。相信过一段时间会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文件。
1、正规牌子是属于医疗器械的 。
2、注意安全行驶 遵守交通规则 。
3、条件许可,最好办一个三轮车驾驶证。
助残代步车有很多种类,有三轮,四轮的,还有带棚的,没带棚的。一般老人使用的都是不带棚子的双人代步车。便宜的在八九千,那种是电动三轮,电摩改装。
正确的你可以去车管所咨询,一楼啥都不懂,怎么不行,瘫痪残疾人可以考C照,开轿车 ,但需要安装一些专用设施,车管所有卖
不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