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合同法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应当在办理工作交接时结清。
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根据劳动法:
单位辞退您,应按照您的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至于你什么时候拿到补偿金劳动法里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都是在你离职后的那个月发放。如果没发放你可以和你单位负责人协商,协商不了你可以向劳动局进行举报.
你什么时候拿到补偿金劳动法里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都是在你离职的下个月发放,因为一般企业都会涉及手续问题以及保险关系方面问题了解完后发放。
应该在离职后一个月内支付。通常,办理离职手续后,雇主会离职当天给你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