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书遗嘱的问题

2025-04-07 08: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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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这是对自书遗嘱的概括性规定,具体地讲,订立遗嘱应注意:(1)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2)遗嘱人应亲笔签名。(3)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4)自书遗嘱允许遗嘱人涂改、增删、订正。

回答2:

你的研究很细致,发现了这个法条的冲突。不过,我认为,对于“自书遗嘱”中的“亲笔书写”应从宽解释,即遗嘱正文即使是打印的,只要签名是真实的,也应认定的为有效的遗嘱,日期也可以是打印的。之所以这么解释,有两点理由:
1.遗嘱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与其他法律行为并无二致,在法律行为的成立上应当适用法律行为的一样的规则。其他的法律文件(法律行为,如合同,收据,借据,委任状等)都可以凭真实签名生效,而不问正文是否为手写或打印,那么遗嘱有什么理由必须全文手写呢?找不出什么令人信服的理由来。
2.继承法出台的时间较早,是1985年,那是还是中国立法的草创时期,立法技术还相当粗糙,表述不规范不周延的情况在在皆是(不是我乱说,而是有实实在在的证据,在此不赘),完全按照文字表面意思解释法律会使许多法律无法执行。而且还要考虑到当时的社会环境,那是对于老百姓来说,绝大多数情况下法律文件还是手写的,打印对于一般老百姓还是奢侈,法律没有考虑到现在这种办公自动化普及的情况。
综上,打印出来的遗嘱,只要签名真实就是有效的。
答毕。

回答3:

订立自书遗嘱时应注意: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遗嘱人应亲笔签名;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