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两人第一次相遇在离B地64千米处”,可知在第一次相遇时,两车共行一个全程,其中乙车行了64千米;
根据“第二次相遇在离A地48千米处”,画图可知两人共行了三个全程,那么乙车共行3个64千米,为64*3=192千米,A、B两地的距离为192-48=144千米。
两次相遇点距离是144-64-48=32千米。
也可以这样算:64*2-48*2=32千米(因为从第一次相遇到第二次相遇,两车共行了两个全程,那么乙车就在相遇后又行了64*2=128千米,画图就很清楚两次相遇点的距离该怎样算,你也可试试画图来帮助解题)。
第一次相遇时两车所行路程是一个全程,第二次相遇时两车所行路程是三个全程,第二次相遇时乙车行驶路程是第一次相遇时的3倍,
设全程为x千米,第一次相遇时乙车行驶路程是64千米,第二次相遇时乙车行驶路程是x-48千米
x-48=64*3
x=240
第二次相遇离B地240-48=192千米
两次相遇点相距192-64=128千米
64×2-48×2
=128-96
=32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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