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并不是我想继承多少父母的遗产,我只是想搞清楚这个问题的道理”:
想弄清道理是应该的,想继承父母的遗产也是合法的权利:公民实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会受到法律的支持,不必觉得不好意思。
2、“我就想问,我在我母亲的这个家庭里有他们的遗产继承权吗?”:
(1)你对你母亲的新家中的“他们的遗产”的全部没有当然的继承权:你只能对你母亲的遗产有法定继承权,对属于你继父的一半无继承权。
(2)你母亲新家庭财产中属于你母亲的遗产有:你母亲再婚之前从你父亲那里分得的财产+她在再婚前的所有财产+她在再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她再婚后和你继父共同所得的财产的另一半:属于你继父的财产(但如果你母亲和他约定了婚后夫妻财产归各自所有的话,就是再婚后谁所得的财产就归谁,不是所有婚后财产各一半了)
(3)你母亲遗产的继承人:你继父、你姥姥姥爷(如果你母亲去世时还在的话)共同继承,至于你继父带来的小孩:如果在你母亲再婚时还小是由你母亲抚养成人的话,他也对你母亲的遗产有和你同样的继承权。
当然,如果你母亲没有与小孩形成抚养和被抚养关系,小孩就没有对你母亲财产的继承权。
(4)你应与以上继承人共同继承属于你母亲的那份遗产,一般情况下是均分,但对没有劳动能力又缺乏经济来源的继承人会多分。
3、“还是他们的遗产都是由那个男性的小孩继承,因为当时那个小孩是判给了他爸抚养”:不是都由小孩一人继承,只有属于你继父的那一份财产是由那小孩和小孩的姥姥姥爷共同继承,属于你母亲的那一份你有继承权,但是和其他人共同继承、不是你一人继承。
4、“我感觉我应该在父亲这边是有遗产继承权的”:是,但请明白一下你能继承的份额和继承方式:
(1)你与继母形成了抚养与被抚养关系(应该是你父亲再婚时你还未成年吧?如果继母没有抚养你、你也没有赡养她,你对她的财产就没有继承权了),你就对你父亲的财产、你继母的财产都有继承权,[明白了吗?你对他们俩人的财产都有继承权、还对你亲生母亲的财产有继承权,但对继父的财产没有继承权。]
(2)属于你父亲的遗产有:你父亲再婚前的个人财产+再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3)你父亲财产的继承人有:你、你继母、你弟弟、你爷爷奶奶(如果你父亲去世时还在的话)。
(4)你继母的遗产:她再婚前的个人财产+她再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她从父亲那里继承的份额(这是以你父亲在她之前去世为假设的,如果她在你父亲之前去世,你父亲的遗产也要+从她那里继承到的份额)
(5)你继母的继承人有:你父亲、你、你弟弟、你后姥姥后姥爷(如果你继母去世时还在的话)
5、再次提醒;以上分析都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如果你父亲、继母、你母亲留下了遗嘱处理他们的财产,那么遗产应按遗嘱处理,遗嘱说给谁就给谁,如果没说给你,你就不能继承财产了。
6、楼上“慢慢学吧”朋友开篇说“我是律师”,那与律师商榷一下:
(1)“第三 若你母亲与他丈夫百年,并且她没有说明的情况下,你几乎拿不到遗产 ”:如果他母亲没有“说明”,就是没有遗嘱,应按法定继承办理,按法定继承,楼主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为什么“几乎拿不到遗产”?你断定楼主母亲没有一点遗产还是你剥夺了楼主的继承权?
(2)“为什么你拿不到你母亲的遗产?因为你没有抚养她,并且没有和她生活在一起,并且她没有说明”:请问,《继承法》的哪一条规定了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必须要与父母生活在一起、必须要有父母的“说明”才能继承?!有说明才继承的是遗嘱继承了!!
(3)“第五 她若说明,或立遗嘱,那么她给你多少就是多少,但是这必须是她可以自由支配的那一部分,因为她是与别人共同生活,财产已经属于和她丈夫共有 ”:也不全对,因为她在新家庭里的财产,还可能有她与楼主父亲离婚时分得的财产呢,这部分是她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不是说她与别人再婚、“共同生活用品”,她的婚前个人财产就“已经属于和她丈夫共有”,将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因为结婚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你依据的是什么法律或司法解释的哪一条哪一款?
(4)“第六 若不立遗嘱,你可以起诉,但是我可以提前告诉你,对于他们夫妻共有财产,那男方的小孩子继承权比你更大 ”:《继承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你说“小孩子继承权比你更大 ”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5)“第七 除非你能证明当初你妈妈带走多少财产,可以根据这个情况写进起诉书”:不是“当初她妈妈带走的财产”,他妈妈再婚后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就不是他妈妈的遗产吗?楼主对他妈妈再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没有继承权?你这样说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6)“第八 纯粹私人意见:若你妈妈没立遗嘱,并且你不清楚你妈妈当初带走多少财产,而且对方不愿意你来分一份也聘请律师和你对打官司的话,你能要到遗产机会很小,因为你有三条对你很不有利因素:1你没赡养她,2你没和她生活一起3你妈妈的财产已经属于她和那男人的共用财产 ”:
不客气的说,你这三点真的是“纯粹你个人意见”,没有一点法律依据。如果你有法律依据,请将所依据的法规或司法解释的名称、条款贴上来,请百度的诸位同仁共同探讨,我会再反送你二百分。
7、 呵呵,你是律师?其实,是与不是,不全在挂牌不挂牌、标榜不标榜吧?
如果您父母死亡后,没有遗嘱,您可以主张继承父母和继母的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你是你父母的孩子,对父母的遗产均有权利继承。但如果父母均立下遗嘱则按照遗嘱进行。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
两边都有!简单地说虽然你判给父亲但你没有脱离和母亲的关系,所以你可以有你母亲遗产的继承权,但只是你母亲的这部分。
我是律师
关于你对于你母亲继承权
第一 你有
第二 必须是你母亲说你有,你才有
第三 若你母亲与他丈夫百年,并且她没有说明的情况下,你几乎拿不到遗产
第四 为什么你拿不到你母亲的遗产?因为你没有抚养她,并且没有和她生活在一起,并且她没有说明
第五 她若说明,或立遗嘱,那么她给你多少就是多少,但是这必须是她可以自由支配的那一部分,因为她是与别人共同生活,财产已经属于和她丈夫共有
第六 若不立遗嘱,你可以起诉,但是我可以提前告诉你,对于他们夫妻共有财产,那男方的小孩子继承权比你更大
第七 除非你能证明当初你妈妈带走多少财产,可以根据这个情况写进起诉书
第八 纯粹私人意见:若你妈妈没立遗嘱,并且你不清楚你妈妈当初带走多少财产,而且对方不愿意你来分一份也聘请律师和你对打官司的话,你能要到遗产机会很小,因为你有三条对你很不有利因素:1你没赡养她,2你没和她生活一起3你妈妈的财产已经属于她和那男人的共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