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案件的多名被害人可以委托同一个律师作为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吗

请说出法律依据或者理论依据
2024-11-08 0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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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的。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2017年8月27日第九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十三条  

同一名律师不得为两名或两名以上的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不得为两名或两名以上的未同案处理但涉嫌的犯罪存在关联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

同一律师事务所在接受两名或两名以上的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分别指派不同的律师担任辩护人的,须告知委托人并经其同意。

扩展资料:

公民、社会组织当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法律纠纷,寻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时,有权要求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对委托事项和相关问题给予充分、及时、准确的提示、解答,并接受依照法律规定和委托协议约定的法律服务。注意事项如下:

1、要全面了解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的从业资质、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慎重作出选择。查询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从业资质司法局或律师协会咨询。

律师事务所在签订委托协议时应主动出示《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分所应主动出示《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承办律师应主动出示《律师执业证》。

律师事务所应一次性全部告知委托人关于本所及承办律师的从业资质、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公地点、联系方式和承办律师的身份信息、肖像信息,并同时告知投诉部门的联系方式。对于上述内容,律师事务所应以展板、电脑等方便群众知悉、符合律师行业特点的方式予以明示。

2、当事人应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变更或增加委托内容时也应签订书面协议。当事人应注意保留自己与律师事务所或者承办律师签订的委托协议及材料。

3、律师事务所和承办律师应当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包括败诉风险、执行风险等,并讲解《北京市律师业避免利益冲突的规则》。对于北京地区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还应向委托人讲解《北京市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让委托人了解自己在各个诉讼环节可能遇到的风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2000年)

回答2:

  同一案件的多名被害人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是可以委托同一个律师作为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回答3:

不可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的第317条规定:“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的,不得同时接受同一案件二名以上被害人的委托,参与刑事诉讼活动."

回答4:

可以,因为法律不禁止

回答5: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的规定,一个律师不可以同时代理同一刑事案件两个被害人,但此条规定我认为存在合法性问题,最高检无权对刑诉法做限制性解释,我准备提起合法性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