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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06: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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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一,你们的行为是对公司财产权益的侵犯。你们放进自己腰包的钱,实际上是公司的钱,你们这样做就是利用职权,以诈骗手段侵占公司财产。不仅仅是触犯公司流程和规定的问题,而是侵犯财产。
第二,如果你们公司是国有公司,你们的行为是贪污。数额达到10万以上,法定刑是死刑、无期徒刑和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参看《刑法》383条:“(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三,如果你们公司是私营企业,你们的行为是职务侵占罪。数额达到2万元,就构成了此罪。法定刑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参看《刑法》271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总之,一旦公司发现,并举报你们,肯定不会有好果子的。

回答2:

应该属于侵占 数额较大 可以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