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退回怎么处理?

2025-03-01 14: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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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国税局的发票,不是地税的。其次,这些发票如果没有认证,也没有跨月可以作废。如果跨月了,那么必须要开具红字发票。如果对方没认证,那么让购买方给你们开具一个《拒收证明》,写清楚发票退回的原因,发票号码,代码,金额等。楼主凭拒收证明和退回发票的所有联次到主管局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如果对方认证了,那么楼主就必须要求对方到他们的主管局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楼主凭《通知单》到主管局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最后,楼主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的话,那发票数量是没有限制的。不会影响你下个月的开具。不过如果开红字发票的张数比较多的话,主管局可能会要求会计上学习班的,也可能会有小额的罚款。如果是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话,下个月正常还是领购25组发票,不可以多开20组的。

回答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原蓝字专用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况,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当月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而且尚未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可对原蓝字专用发票进行作废。
  即在发票联、抵扣联连同对应的存根联、记帐联上注明作废字样,并依次粘贴在存根联后面,同时对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原开票电子信息进行作废处理。
  如果销货方已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则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次月及以后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不论是否已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回答3:

增值税专用发票退回,当月退回的,没有认证的发票在开票系统作废就可以了,隔月的、认证的发票先到税务局开具负数发票申请书,凭通知开具负数发票。

回答4:

这20张的发票的跨月的吗,如果是的话,那就要开具红字发票了,建议不要写拒收证明,因为税务可能会来查实是否有销售这笔业务,有的话,就没有拒收的理由,没有的话,你当时又为什么开给他,有作假的行为,那20张的发票是一定要开红字冲帐的,票不一定交给税务,但是一定要开红充,不然你就要多交这20张发票的税款,而且以后可能还会查到为什么这20张发票没有人认证,现在税务网都是跨区域连接的,

回答5:

要作废,回给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