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表述,解答如下:
首先,如果老人在去世前未立有遗嘱,那么现在继承可以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进行,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即您爷爷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所以如果现在您爷爷的配偶和父母都不健在了,那么剩余的继承人为他的子女,而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其次,根据法律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所以老人名下的房产可以参照上述情况,在其子女间进行分配,而对于孙子女继承的情况,一般只有在老人的子女也去世时,有直系血亲的孙子女才能享有代为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