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的规定,内地→香港→澳门→香港→内地的行程顺序,而且在港澳两地停留合计不超过7天的情况下,澳门段被认作“附带行程”,仅需要香港、澳门签注各一次。
内地 —— 香港——澳门——香港-------内地,是只需要一次澳门、一次香港签注
以前去香港,就可以过去澳门,澳门是附带行程”,但是现在不行了,香港是香港,澳门是澳门,没有澳门签注是不能过去的!
香港1次+澳门1次=2地签;可以选择行程:
1.内地-香港-澳门-香港-内地(7天内)
2.内地-香港-澳门-内地(14天内)
希望可以帮得到您,若有问题可随时联系,尽所能帮您解疑
一次,在港总天数还是7天
两次
一次香港签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