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我想请问下,如果一个中国人在外国杀了一个外国人,我国是否有管辖权?

2024-11-22 1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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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适用属人原则

《刑法》

第七条 属人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第八条 保护管辖权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第九条 普遍管辖权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保护原则的才需要双罚,即行为地国家也认为犯罪,我国刑法也认为犯罪。

扩展资料:

被控在日本犯下抢劫杀人罪的中国籍无业人员林某(31岁),因不服名古屋地方法院此前的死刑判决,于本月25日向名古屋高等法院提起了上诉。

据一审判决中显示,林某在2009年5月1日晚于蟹江町的民宅内用扳手殴打山田喜保子头部,用菜刀刺死了其次子雅树(当时26岁),并刺伤其三子勋(30岁),同时抢走了现金约2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1万元)。

据警方介绍,林某承认了确有上述行为。

对此,日本名古屋地方法院于本月20日同意检方求刑要求,认定林某犯有抢劫杀人罪,并判处其死刑。鉴于林某本人不服这一死刑判决,其已于25日向名古屋高等法院提起了上诉。

据悉,林某的律师团在20日一审判决后的记者会上曾指责法庭“没有考虑到他是一个在异国生活的留学生”。

林某于2003年去往日本,在2006年4月至2011年3月就读于三重大学的人文学系文化专业。

从2011年4月毕业至今年6月,他在三重县一家汽车零件公司担任研修生的翻译,还在检测、装配等部门工作过,在公寓中似乎也过着稳定的生活。与他有过接触的人难掩惊讶地说“怎么会”、“难以置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刑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在日中国人因杀人被判死刑 不服判决已提起上诉

回答2:

我国有管辖权!
但是,该案我国警方难以立案,因为案件是否发生,我国警方无法确认!
证人应当向案发国驻我国使领馆报案!

回答3:

我国可以适用属人管辖。

回答4:

适用属人原则
刑法第7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第7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保护原则的才需要双罚,即行为地国家也认为犯罪,我国刑法也认为犯罪。
你说的情况,公安机关当然要介入啦,杀人罪是重罪,只有轻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才可能不追究